神木县纪委五项举措加大办案力度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王军     发布时间:2014-06-20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化执纪监督,神木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全员办案,在办案方式、拓宽案源等五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全员办案,齐心协力抓案件。一是打破科室界限、分工负责、包案到组、责任到人的办法,实行全员办案;二是定期召开案件检查工作会,交流、研讨案件检查工作,对案件查处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三是对一些大案要案,由县纪委领导负责包案解决;四是严格要求县纪委各室和纪工委要对掌握的举报线索及时筛选,对可查性强的问题,要集中力量查办;五是乡镇纪委对案件线索要做到有一件查一件,切实解决乡镇办案“空白”问题。

拓宽案源,多渠道挖掘案件。在案件来源上变单一渠道为多渠道,在强化信访举报作为查办案件主渠道的同时,还注重向其他渠道发展。一是注重在廉洁自律、纠风、专项治理等工作中发现案件线索;二是加强对在办案件的搜证力度,注意挖掘深层次问题,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三是关注媒体曝光,从中查找案件线索;四是加强与有关执法机关的联系,从中获取案件线索。

加强协作,实行协调联动办案。遇到重大案件时,县纪委案件检查室协调各方面的力量,既抽调机关各室、各纪工委和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办案工作,同时与公安、检察、审计等部门联合办案。既加强了办案力量,又培训锻炼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水平。一是围绕“三转”调整内部机构和人员,增设纪检监察室,增加纪检监察办案人员,加强案件查办部门的力量;二是从县公安局、法院、财政局、银行等单位调入有较高水平的专业人员来补充办案人员专业性的不足;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在对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的同时,有计划地逐步选调乡镇纪检干部到县纪委进行跟班学习,提升基层纪检干部的实战经验;四是加强纪律管理,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纪律意识,增强纪律观念,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照省、市纪委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和不正之风。

加强设施配备,提高装备水平。一是配备了办案所需摄像、照相、录音等设备;二是建立了标准化谈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