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实现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王军     发布时间:2014-07-30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7月3日,58名居民代表在麻家塔办事处水磨河社区参加居民监督委员会选举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主任1名,委员2名,水磨河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正式成立。至此,神木县有社区居委的4个镇办20个社区的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已全部成立,神木县实现了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

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主要是社区里的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个体商户、低保残困户等各方面的居民组成,由全体居民选举产生,有广泛的代表性。

为确保居民监督委员会能正常履职,神木县纪委监察局为城镇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专门向县政府申请划拨开办经费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岗位补贴,统一刻制了社区监督委员会印章、机构牌。明确了社区监督委员会的八项职能职责:一是监督党和政府有关政策和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二是对涉及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三是对社区人员享受低保、高龄补助、民政救助、残疾人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四是监督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完善制度,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资金合理利用;五是参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审核社区财务收支和经费使用情况,监督居务、财务按规定的内容、时间、形式和程序进行公开;六是对社区配套组织负责人、集体资产运营机构负责人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自聘人员人选进行监督审查,反映居民的意见或建议;七是监督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八是完成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监督事项。

居民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是加强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力抓手,弥补了社区自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的制度缺陷,强化了对社区干部用权行为的监督制约,对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区发展,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