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公安局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眸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杜浩 谢爱芳     发布时间:2016-03-1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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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县公安局在去年全市公安机关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考核中排名第一。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紧盯“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该局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到位、思路清晰,明确。党委成员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包干”制,每位局党委成员的绩效考评与联系单位及民警的业绩达标、执行纪律情况、责任追究等捆绑在一起,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意见》、推出了“权力责任清单”, 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考核指标,扛实了责任落实,为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局纪检部门按照中纪委“三转”的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聚焦主业,充分发挥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作用。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考核标准》、《监督责任实施意见》、《民警违法违纪案件报告规定》以及《加强警务监督问责工作的规定》、《党员干部勤政廉政警示提醒谈话制度》等,并对局属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月考核。

深化廉政教育,加强对民警的纪律约束。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年集中开展了两次纪律作风整顿,整肃风纪;组织民警学习公安部、省厅、市局通报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0余次;举办了“清风伴耳•幸福常在”廉政亲情寄语征集活动,累计征集到300余条;发放了五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手折报,对全局副科以上的领导进行“敲打”提醒;并适时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思想教育活动。此外,认真开展廉政宣传活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民警观看了大型廉政教育现代晋剧《母爱》,增强全体民警廉洁执法的责任感、自觉性。

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严格执行党内监督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集体决策办法。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党委班子成员下基层检查工作,不但检查公安业务工作,同时也检查队伍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告诫。纪委对局党委重大决定和党委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注重督促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去年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03件,其中市局纪委、县纪委累计转办举报线索51件,本局受理52件;共初核案件103件,立案查处51件,现已办结49件,2件正在办理中。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对1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案件进行了追责。同时,认真协助上级纪委查办多起案件,为推动反腐败工作发挥积极作用。

突出内部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纪检、督察部门全年采取现场督察、电话抽查、视频督察和明察暗访累计300余次,编发通报9期。在强化日常督查的同时,重点加大对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等重要节点的明察暗访力度,着力解决民警在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纪检部门对副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进行了再完善,健全了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按要求推广应用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配合市局纪委举办了为期7天的“陕西省公安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应用培训,全市共有856人分十三批次参加了该次培训;建立了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制度,确定了36名纪检联络员,并制作了监督台,调整聘请了10名特邀监督员,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审计部门开展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审计、执法活动财物审计等专项审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