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界镇四项措施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效能

来源: 神木县纪委      作者:贺园     发布时间:2016-03-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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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发挥好镇纪委查办案件的职能,促进基层干部廉洁自律、保障群众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锦界镇纪委从四个方面着手,提升案件查办工作效能,进一步开创新时期镇纪委查办案件工作的新局面。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查办案件的能力。把精通法纪知识、敬职敬业、作风过硬、适合从事纪检工作的同志充实进来。目前,镇纪委成员有:一名纪委书记、一名纪委副书记、一名专职委员、两名委员。同时,加强纪委成员的理论学习,尤其是办理案件方面的业务学习,要求各位成员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新《准则》、《条例》,认真学习县纪委毛兰军编著的《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审工作实用指南》,通过“上派下挂”、集中培训等形式,提升纪检干部队伍素质。

二、积极配合县纪委推行的“包镇办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神木县纪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刚召开,会议中提出2016年县纪委将推行县纪委监察局副科以上领导包镇办制度和县乡联合办案制度。既强化了县纪委对我镇案件审查工作的指导,也提高了我镇纪委办案能力和水平。我镇积极落实县纪委推行的“包镇办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在办案过程中认真学习,在学习过程中办理案件,逐步培养一支业务过硬、善办大案要案的精锐队伍。

三、落实责任,转变“不想办”“不敢办”的心理。镇党委、政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镇党政一把手是乡镇办案工作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明确查办案件工作是纪委的第一要务,树立“经济要抓,纪律要管,有案必查”的正确认识,及时与镇党委沟通、协调,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镇纪委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做到敢查案、能查案。形成“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敢查案不称职”的共识。确保不枉不纵,做执纪为民、党组织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

四、创新镇纪检工作内容,把握“有案可查”的形势。新形势下,我镇纪委将拓宽案件来源渠道,把信访举报作为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渠道,规范信访接访工作程序、完善信访接访工作机制。同时,对村组、镇属单位执行政策、财务管理等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从中发现问题线索。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群众呼声,善于从中发现案源。在保证工作任务的同时,也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避免了部分违纪问题的发生。为我镇反腐倡廉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