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室”悄然融入基层工作,各乡镇纪委书记兼任了“主任”的职责,工作更加得心应手。19名乡镇纪检专干走马上任,在田间地头和农家炕头都留下了他们忙碌的身影。各窗口单位设立二维码微信公众投诉平台,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能得到分级分类快速受理解决……
横山县干部群众感受到纪检工作一系列变化,源于县纪检监察系统“融合式改革”带来的新成效。用县纪委书记张向东的话说,这是一场时间紧任务重的“速改”工作。在两个月时间里,县委支持改、纪委“主动改”、部门“协同改”,实现了机构调整、人员配备、履行职能“三到位”。
融合“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
横山县将聚焦主业、转变方式作为改革的重点,撤销县纪委原5个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县纪委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新成立派驻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检组、派驻农林水牧系统纪检组、派驻工交能化系统纪检组、派驻科教文卫系统纪检组、派驻财贸系统纪检等5个派驻纪检组和第三至第七5个纪检监察室,有机融合、合署办公,加挂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组两块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体制,履行纪委监督和派驻监督两项职能。
理清职责界限。未融合的第一、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履行对乡镇纪委领导班子及乡镇其他县管干部的监督责任,指导乡镇办案协作区工作。新成立的5个派驻纪检组(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受县纪委的直接领导,向县纪委监察局直接请示报告工作,主要职责是履行对归口县直部门单位的监督责任,对县管干部进行纪律审查,确保了监督没有空白、不留死角。
改进履职方式。针对派驻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情况,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全部由派驻纪检组干部负责监督联系,根据系统部门多少进行合理分工,参加或列席联系监督部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他会议,同时重视对归口部门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尤其把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及时提醒纠正。
整合办案力量。成立了由5个派驻纪检组(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与19个乡镇融合组成的办案协作区,加大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行为的纪律审查力度。5个派驻纪检组和第三至第七纪检监察室代表县纪委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独立性,不受驻在系统各部门党委(党组)的制约,与归口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增强了执纪监督的权威。
突显“不能腐”和“不敢腐”威力
创新监督方式。派驻纪检组因熟悉归口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业务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提出“监督八法”:日常管理跟踪式监督、重要节日紧盯式监督、重要会议参与式监督、坚持建言提醒式监督、强化专项整治式监督、突出问题深究式监督、典型问题通报式监督、履职不力问责式监督。截至目前,5个派驻纪检组共印发督查通报2期,涉及9个部门(单位),通报10人。
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派驻纪检组协助所联系部门党委制定出本部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廉政提醒制度,并对照本部门职责任务捋出了主体责任清单,督促部门“一把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既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又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强大合力。
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针对归口联系部门机关干部作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派驻纪检组达成统一意见后与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月报告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全面实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快速受理群众举报的问题,重点解决个别机关单位干部工作态度蛮横、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
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各派驻纪检组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的行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5年以来,横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查初核各类信访件184件,党政纪处分132人,其中党纪处分118人,政纪处分21人,涉及公职人员34人,其他人员98人,收缴违纪资金31.6万元。其中派驻纪检组初查初核各类信访件36件,党政纪处分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