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利剑”高悬 营造作风建设新常态

来源: 横山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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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横山县纪委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严干部作风,坚持内外结合,标本兼治,着力开启作风建设警钟长鸣、“利剑”高悬,形成执行力建设新常态。

扎紧扎密制度笼子。从目前来看,产生作风问题的重要原因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因此,要“向制度建设要长效”。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建设的规定》和县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我县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月报告制度的通知》,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全力实现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常态化。针对有些机关单位工作态度蛮横、服务效率低下、“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不正之风,在全县各窗口单位设立“二维码微信公众投诉平台”,开通政风行风行政效能举报快速通道,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同时印发了《关于横山县村级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向镇纪委述职述廉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村(居)民监督委员会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意见》、《关于全面推行< 村务公开报>的通知》,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改进了干部工作作风,让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成为常态,久而不惜。

强化督查惩处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揪住落实“八项规定”不放松,从“四风”方面问题抓起,按照《横山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十条禁令”》要求,以“节日腐败”为突破口,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日常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今年以来,先后10多次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集中检查,特别是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期间,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贯彻执行《关于2015年“双节”期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关于“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的通知》等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由纪检监察机关联合有关部门或由县纪委各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派驻纪工委书记(副书记)以及纠风志愿者组成专门工作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跟踪办事等方式对领导干部“慵懒松散”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对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和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截止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2期,涉及28个部门(单位),通报17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案件6件,党政纪处分6人,涉及党员干部6人。

注重教育警示提醒。随着反“四风”行动的持续深入推进,“刮风论”“过头论”“无用论”等一些混淆视听、蛊惑人心、极其错误的夸张怪论开始冒出来。对此,我们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情预警、约谈提醒机制。积极构建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交流学习的平台,开通了纪检监察手机报公众平台,该报以“立足横山实际,反映纪检监察动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廉政建设”为宗旨,设置了廉政新闻、工作动态、警示教育、学习交流、廉政文化、廉政成果展示等多方面内容,每月向全县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等1667人发送信息7期,努力营造崇廉尚廉守廉的社会氛围。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巡展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图片展、现场宣讲等方式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全县各乡镇党委书记、基层站所负责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6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了展览,进一步端正了工作作风,营造“不敢腐”、“不想腐”的浓厚氛围。

筑牢筑实基础防线。“忠诚、干净、担当”,是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在心、时刻遵循的座右铭和行动指南,对照这个标准,我们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一要以绝对忠诚践行坚定信念,二要以担当建设履职尽责,三要以铁的纪律打造干净队伍。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大自身管理监督力度,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全党信任、人民依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