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横山区纪委监委把脱贫攻坚工作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国扶办巡查和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立行立改、真抓真改,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为扎实推进全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效措施
3月12日,我委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传达了区委《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横山区整改方案》,3月15日,对照区委整改目标和措施,研究制定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横山区纪委监委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确保反馈问题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实、有成效。成立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深化专项治理目的、任务、措施。继续加强对各乡镇纪委的联系和指导工作,每个乡镇纪委明确一个联系室部和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进一步强化考核激励机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专设指标、赋予分值、量化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半年点评、年度考核,相关结果公开通报。
拓宽举报渠道,全面深挖细查
积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在借助传统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电话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同时,极力借助党风政风监督举报热线、网络舆情、区纪委监委网站举报平台、二维码微信公众投诉平台等收集反映问题。截至目前,共收集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81件,以上问题线索均已排查处置。制定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在横山区电视台、广场LED显示屏等各类媒体滚动播放和政府广场宣传橱窗、各乡镇醒目位置张贴该暂行办法,公开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有奖举报电话。凡依据举报内容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该办法出台以来,共收到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25件。
加大问题线索交办和复查复核力度。2019年以来,区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信访联席会议,积极与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信访局、区扶贫办等部门沟通联系,发函征求腐败问题和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财政、审计、公检法等部门共向区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3件,区纪委监委向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7件。
加大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
2019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把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一项主要任务来抓,区纪委常委会集体研判、集中交办,做到快收、快阅、快查、快结。对反映问题事无大小、钱无多少,特别是对于群众反映的扶贫“救命钱”问题线索,快查快处、严肃处理。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关于开展扶贫资金使用与“四支队伍”履职情况专项督查方案》。2019年1—9月份,我委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6件,其中反映涉及乡科级1件,农村干部25件;初核20件,立案2件,立案结案4件;党内警告2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
年初,制定了《横山区纪委监委关于组织开展“双村”摸排工作的实施意见》,共组成15个检查组,对全区18个乡镇、办事处进行检查。共对全区63个问题易发多发村,33个项目资金聚集村进行摸排检查,共发现12个问题村,涉及问题线索数12条,区纪委直查直办、提级办理12件。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专项治理
制定了《2019年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安排意见》,围绕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治理重点,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强化问题线索处置制度,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利剑作用、坚持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等工作措施。9月10日开始,开展了一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对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审计局等12个单位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进行为期45天的巡察。
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委机关联合财政局、审计局等工作部门组成五个专项工作组,主要通过实地评价,查阅财务账目和会议记录资料等方式,重点对涉及扶贫领域的“八办两组”成员单位近三年来整村推进项目、扶贫资金使用工作情况、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等七个项目以及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民生和城市功能性配套工程项目以及近三年内新建、续建的项目工程实施、资金管理使用、招投标等情况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专项检查。针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监管缺失等涉及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共发现问题线索34个,组织处理19人,党政纪处分6人。
加强督查督办,限期整改落实
加大对扶贫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督查督办力度,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顽疾整治力度,对乡镇纪委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的监管,对“两类村”(问题频发村、项目资金集中村)的日常监督。3月27日至4月3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查组,对我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两推进、两完善”,“一补两送一议”,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工作情况以及三级书记遍访贫困户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通过查阅资料、查看会议记录、对照“三清单一台账”、随机抽取等方式对我区的19个乡镇、办事处、农场以及下辖行政村、区级30个有关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现场填写《横山区脱贫攻坚精准扶贫督查督办单》,将发现问题及时移交部门领导,由被督查单位尽快落实整改,立行立改,实行挂牌督办,据统计,本次督查共下发督办单38份,发现问题92个。4月28日至5月30日,区纪委监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等部门,派出7个督查组对我区18个乡镇、“八办两组”牵头单位及有关部门就全区区级行业部门、镇村进行第二轮督促检查,据统计,本次督查共下发督办单61份,督办问题149个。7月下旬,区委派出4个督查组对我区18个乡镇、所有行政村、区级承担脱贫攻坚任务有关部门就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年度减贫任务完成、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数据信息管理、项目库建设、金融扶贫、作风建设工作情况等进行第三轮督促检查,据统计,本次督查共下发督办单70份,督办问题261个。
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力威慑
2017年,我委修订完善《横山区精准脱贫责任追究办法》,严肃责任追究,加强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精准脱贫的步伐。2019年1—9月份,共印发督查通报5期,涉及各级组织单位87个,通报曝光65人(次),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14人。3月15日,印发了《关于5起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将近期查处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全区通报;5月15日,印发了《关于扶贫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将我区部分乡镇帮扶单位帮扶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履职不到位,长期未入户走访等问题进行全区通报;8月28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检查情况的通报》,对当前脱贫攻坚巩固提高三项重点工作完成较差、进展缓慢的乡镇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对有关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8月28日,印发了《关于脱贫攻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关问题的通报》,对有关单位对派出扶贫工作队伍疏于管理,扶贫工作履职不到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9月19日,印发了《关于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问题的通报》,对市区近期督查发现的我区部分乡镇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问题进行通报处理。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横山区2016年被省市评为扶贫绩效考核先进县区,2017年全省脱贫攻坚交叉检查全市排名第二,2017年全市第二季度扶贫成效考核排名第一。横山区2018年实现贫困县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从2014年的19.5%降至0.66%,成为陕西省首批退出贫困县序列的四个县区之一,被榆林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授予“脱贫攻坚特别贡献奖”,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优秀县区”,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