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醉酒驾车难逃“纪法网”

来源: 吴堡县纪委      作者:李伟 薛小芳 李国津     发布时间:2018-12-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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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酒后开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头号“杀手”,酒驾的后果不堪设想。交警查酒驾不可谓不用心,处罚不可谓不严厉。然而,依然有部分党员干部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

“己不正,焉能正人。”党员干部就得有党员干部的形象和行为风范,必须在法律法规面前,在社会公序良俗面前,率先垂范。从法律层面讲,党员干部理应“尊法”,增强法治意识,从内心深处敬畏法律、尊崇法律;党员干部理应“学法”,重视并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再者,党员干部理应“守法”,在法律处罚和党纪处分的两块“板子”之下,党员干部必须三思而后行,增强守法的自觉性。

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规矩纪律意识,不越纪律红线,守住法律底线。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规守法意识,坚决遏制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行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纪检监察机关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对相关问题的监督、审查、调查和追责问责力度,做到快查快结,绝不姑息迁就,着力营造舒适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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