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审理

来源: 市纪委案件审理室      作者:白欣     发布时间:2018-12-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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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人生快乐与否,完全决定于一个人对人、事、物的看法如何。因为生活是由思想造成的,一个人的幸福并不在于他从事了什么样的工作职业,而在于他是否从这份职业中找到真正的快乐,一份来自灵魂深处的快乐。

有人说:快乐地生活才能快乐地工作,也有人说,快乐地工作才能快乐地生活。工作永远是平凡的,这就需要我们从平凡的工作中找到快乐。而有了快乐才会有工作热情,才会有效率和创造力。所以,与其说人的本能是趋利避害,其实不如说是在追逐快乐。我们工作着,我们才有快乐。我们快乐地工作,我们才会更加快乐地生活,我们才会有快乐的人生。在审理工作中,审理人员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种种困难和问题,在工作中有烦恼,有不顺,有抱怨,但请相信,这些都是暂时的,并且,正是我们对一个一个困难的克服,使我们逐渐成熟起来;正是我们对一串一串问题的解决,使我们不断完善起来;正是我们对一轮一轮挑战的应对,使我们迅速成长起来。我没有听说哪一个人,没有经历任何曲折而一跃成为一个成功的人。古人云:“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此话极有道理。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审理事业正处在发展的变革期。审理人员承担着案件的最后一道审核关口,有着非常光荣的职责、神圣的使命,肩负繁重的发展任务和要求,任重道远。毫无疑问,审理人员面临的工作压力都很大,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审理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审理工作的挑战越来越多,审理人员面临的形势也越来越严峻。因此,审理人员最重要的是变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化险象为坦途。

也许是由于工作压力太大,少数审理人员似乎是进入了审理工作的“围城”,抱怨、不满、烦恼等不良情绪挥之不去。其实,那是因为他们太熟思审理工作的缘放。任何工作都存在“围城”。就像自己的爱人,爱的太深,就必然产生烦恼。然而,这种领恼是至爱的烦恼,是幸报的烦恼,是快乐的烦恼。

一个进取的审理人,不是没有烦恼,而是善于排遣自己的不良情绪,善于从短暂的消极情绪中走出来,迸发出新的朝气与活力,到达新的境界,获得新的成功,享受新的快乐。 “我们缺少的不是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同样,那些陷人“围城”的审理人员缺少的不是快乐,而是缺少产生快乐的源泉和发现快乐的方法。

审理工作是辛苦的,但审理人应当是快乐的。审理催人老,但审理人的心应当是永远年轻的。快乐审理的秘诀有三条:一是积极、努力:审理工作中要充满工作激情,勇于迎接挑战,主动争取机会,尽职尽责,勤奋敬业。当你忙碌时,你应该感到高兴,说明你是一个有用的人;当你清闲时,千万不要窃喜,说明你是一个多余的人。二是创新、高效:审理工作中要以挑战智慧极限为乐,以克服困难为人生目标,创造性地工作。三是进步、弃旧:审理人员对新知识、新事物要保持高度敏感,具有快速有效地学习能力,能够适时弃旧更新,调整自我,不断超越,感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快乐体验。

伟大的印度诗人泰戈尔的话,可以让我们审理人员共勉:没有工作和死亡是一样的。一切工作最后总是变成无限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