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纪律和规矩是党的生命线,党的纪律和规矩一旦成为摆设,没有了严肃性和权威性,党就会沦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同志曾说,“路线是王道,纪律是霸道,这两者都不可少”。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回望走过的路,我们深切感到,我们党在不同历史时期、完成不同历史任务靠的都是严明纪律和规矩保证。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干部,时时刻刻应该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严守党纪党规 规范言行举止
当前,我们这支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队伍本质和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党员干部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等现象;存在着任性行政、拈轻怕重、高拿轻放、高标准松要求、调门高落实差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归根结底就是责任和纪律问题。纵观冯新柱等落马官员,无不身居要位,然而,这些曾经他人眼中的“能人”,在施展才干的过程中,却放松了党性修养的“终身学习”,他们不是利用手中的权利为民办实事、谋福利,而是甘愿沦为金钱、权力、美色的奴隶,罔顾党纪国法,顶风作案,最终从党的领导干部沦为腐败分子,受到法纪的严惩,教训十分惨痛。当一个人心中失去了纪律的约束,最初在违规越线中尝到了甜头,私欲野心一步步膨胀起来,最终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侵蚀党的肌体,破坏党的建设,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同时也祸害了自己的家庭和亲人。
能否做到严守党纪党规,能否对党纪党规做到知行合一,不仅是对党员干部的现实考验,更能体现其党性修养和价值取向。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为全体党员遵守党纪党规指明了方向,划出了红线。加入党组织时,面对党旗,我们都曾举起右拳,庄严宣誓,这是我们每位共产党员向党的承诺、誓言,从走出校门到走上工作岗位,我们也曾心潮澎湃,踌躇满志;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承担的工作越来越多,肩头的责任越来越重,我们更应时时提醒自己、反省自己。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坚持守纪律、明底线,坚定理想信念,牢记使命担当,充分运用“两面镜子”,从先进典型中获取精神力量,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深刻教训,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让严守党纪党规成为做事的底线、做人的底气,把对事业的热爱、对人民的真情,始终作为我们严守党纪党规的出发点和原动力,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
严守党纪党规 扎紧制度笼子
三字经开篇就说“人之初,性本善”,但往往总有那么一小部分党员干部目无党纪国法,这时候就需要通过制度强加干预,改变这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完善的党纪党规体系,制度的笼子就会出现漏洞及监督空白,“牛栏关猫”也就在所难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党规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先后出台或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近80部党内法规,实现了党纪党规的与时俱近,党纪党规体系搭建起了牢固的“四梁八柱”,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党纪党规具有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诫告诫、惩罚威慑的作用,既“禁于未然之前”,又“禁于已然之后”,为党员干部拉起了高压线、划出了警戒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纪党规重申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党纪党规,既突出“关键少数”,又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树立了“廉”字当头,号召全体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传递了立德向善、立规惩恶的明确信号,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严格遵守、维护党纪党规,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严守党纪党规 用好“四种形态”
从开国领袖毛泽东开始,我党一直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惩治不是目的,用纪律管住权力,这是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严守党纪党规,必须靠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来保障。如果执纪不严,党纪党规就可能由“铁的纪律”变为“豆腐纪律”。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在党员干部思想动摇、行为逾矩的最初阶段,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党员干部进一步滑向腐败深渊。
反腐大片《打铁还需自身硬》里魏健、罗凯、申英、朱明国等人原本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打虎拍蝇干将,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严肃查处。一个个严重违纪违法的纪检监察干部现身说法,真真切切地触动着人们的内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第一次公款吃喝、第一次收受礼金、第一次收受土特产,从领导到囚犯往往是一步之差、一步之遥,如果最初就有人严管、有人追究,这些曾参与过不少大案要案调查的纪检监察干部就不会走向犯罪的深渊。信任是对干部的最大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问题。
坚持用纪律衡量党员干部行为,守住纪律和规矩这条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及时采用“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工作方法,教育和挽救那些意志不坚定、守纪不严格的领导干部,树立更加牢固的纪律意识,感受到“严是爱、宽是害”的组织关心,增加对组织的信任,使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到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