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七个突出” 做好村级政治巡察

来源: 市委巡察组      作者:刘国锋     发布时间:2018-12-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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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离不开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开展好村级巡察,把“利剑”直插基层,为的是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号传递到基层,深入百姓心中,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压力层层压实到基层各级党组织。那么对村巡察工作由谁来巡察、巡察什么、怎样巡察?

突出政治定位。开展村级巡察必须把准政治巡察定位,要增强县委和乡镇党委的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巡察是对村一级党组织巡察的政治定位,破解对村巡察和基层自治关系得难题,围绕基层组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展开巡察,确保村级巡察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效。

突出健全机制。要建立健全县级党委巡察工作制度,明确巡察范围、职责、内容和工作要求,设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健全完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推动乡村巡察制度全覆盖。做到部门、乡镇和村委巡察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力构建和完善巡察一体化工作格局,着力破解压力传导“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难题。

突出监督重点。要重点围绕各级决策部署在村级党组织的落实情况,村级党组织班子建设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扶贫项目落实情况、村集体经济运行情况、村“两委”干部作风情况等方面进行巡察。

突出动员宣传。开展村级巡察,动员工作尤为重要,要采取群众听得进去、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大对村民小组和农户的宣传力度。通过张贴公告,电视台、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全面扩大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广大群众参与度。

突出方法创新。探索开展县级交叉巡察等方式,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调研、听村工作汇报、接受群众举报、召开群众座谈会、“一对一”谈话等方式开展巡察。同时综合运用调查走访、财务审查等手段,不断提高分析研判精准度,组成问题线索,提高巡察效率。

突出成果运用。推行“整改报告承诺书”和问题清单、工作台账、定期督查、对账销号等“一清单三制度”,明确整改时限和具体要求;采取专项督查、执纪审查、巡察整改“三位一体”的方式,形成目标导向,推动问题整改和线索查办,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突出队伍组建。健全选配任用机制,通过采取内部调剂、专兼结合、临时抽调等方式,由县巡察办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法检“两院”、审计、财政及县管后备优秀年轻干部部中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组建巡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