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杜寿平同志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就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给委机关干部讲了一堂生动的专题党课。之后,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结合岗位实际,聚焦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了大讨论、再学习、再深化,形成一些认识。
一是开展常态化学习,提高认识水平,强化历史担当。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精读细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深刻认识脱贫攻坚的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和政治性,从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认真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是进行针对性培训,提升监督水平,强化责任担当。要注重对基层纪检干部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能力的培训和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方案,包括扶贫领域监督如何开展、重点如何突出,线索如何核查,问责如何精准等内容,列出培训课程,做到“纲举目张”,切实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
三是学会成果运用,提升执纪水平,强化精准问责。要学好用好中省市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有关会议和政策性文件精神,注重从典型案例、通报曝光中梳理、总结案件查处的科学方法及技巧,采取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传帮带”方式,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扶贫领域执纪问责的实战运用能力。
四是养成协作精神,完善对接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要增强工作主动性,定期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共同分析研判排查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线索移交协商会议,督促移交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五是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政策落地,强化政治监督。要紧盯今年全市三个将脱贫摘帽的贫困县,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着眼于完成今年脱贫攻坚任务,加强对干部配备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优先满足、资金投入优先保障、公共服务优先安排“四个优先”落实情况的监督;对已经摘帽脱贫的县,着眼于巩固脱贫成果责任,加强对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个不摘”执行情况的监督。
六是发挥大数据优势,实行闭合管理,强化整改落实。要注重从信访举报、明察暗访、百姓问政、审计监督和网络舆情等数据中,综合研判某地区、某行业和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帐,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建章立制,用好“第一种”形态,督促整改、对标销号、回访复核,确保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七是进行量化考核,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压力传导。市县纪委监委要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提级办理、直接查办、快查快办。市纪委监委各执纪监督室、审查调查室每年至少查处1件以上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尤其是要聚焦扶贫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对连续3个月“零查处”的县市区纪委主要负责人要进行工作约谈。
八是聚焦关键环节,紧盯突出问题,强化追责问责。督促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对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管理、扶贫产业资金使用效益、产业合作社资金使用、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紧盯资金报批使用流程,督促主管职能部门下查一级,从市到县到镇村户到项目逐级梳理核实,坚决纠正资金套取、挪用、平分、趴窝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坚持目标导向,开展复查复核,强化问责质量。有计划、按比例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前一年度下一级查办的扶贫领域案件进行抽查复核,把查否了结的作为复查重点,突出第二、第三种形态处置案卷的复核,着力提升案件查处质量。
十是定期梳理典型,公开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氛围。从实践来看,公开通报曝光一个典型案例比查处一个典型案件更具有教育意义。所以,要把公开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定期梳理汇总典型案件,在报纸、网络、媒体上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提高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倒逼党员干部形成“三不”自觉。(作者系市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