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硬”措施 提升案件管理水平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惠永刚     发布时间:2014-11-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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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纪委围绕案件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突出案件线索科学管理和协调督办等工作,采取多项“硬“措施,推动案件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逐步建立健全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建立《清涧县纪委线索管理办法(试行)》,对案件线索管理范围、案件线索移送、案件线索处置做出了明确规定,确定专人具体负责案件线索的收集、登记、分类、归档等工作;建立《清涧县纪委办案工作保密规定(试行)》,凡涉及案件的卷宗、调查笔录、证据、专题材料、统计报表等资料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等室电脑禁止与互联网连接,防止涉密信息外泄,使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二是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集中管理。明确规定信访室、信息中心及委局其他职能室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及时移交案管室统一集中管理。案管室逐件编号登记,建立案件线索登记薄和案件线索管理台账,使案件线索科学管理有效管理。

三是建立落实问题线索集体分析研判制度。信访、审理、纪检监察、案管等相关业务室定期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体分析研判,认真排查案件线索,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和标准进行处置,使线索管理高效运转。

四是强化对办案过程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办案流程、办案时限、办案纪律以及重要案件的跟踪督办,重点监督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办案手续是否齐备,是否执行办案纪律,是否按时办结,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五是做好案件统计报表工作。按照市纪委要求,认真做好案件统计数据的录入、审核、汇总,按时上报工作月报。同时,加强对办案形势及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分析;对领导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进行专题分析,为纪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