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采取“两重备案、三级责任、三个结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使全县261辆公车运行成本大幅降低,真正让公务用车姓了公。
“两重备案”: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节假日、休息日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公车的,除要向主管部门、本单位备案外,还应提前向县纪委报告审批、登记备案,说明时间、事由、参与人员等情况,并附相关依据证明。
“三级责任”:明确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以及车辆驾驶员的具体管护责任,确保对各乡镇、各部门公车问题第一时间责任倒查、责任追究。
“三个结合”:一是日常监督与重大节假日监督检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等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采取不打招呼、明察暗访、现场清点、拍照存证的形式采取监督检查。二是主动监督与受理投诉举报相结合,通过加强社会监督,对外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受理群众举报投诉。三是全面督查与随时抽查相结合,对各单位是否详细记载车辆行驶情况、加油情况、派车情况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随时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