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和部门省了经费,领导和干部好了肠胃,公务人员正了形象,老百姓看到了希望。”这是清涧县“廉政灶”建立以来社会各界对其的评价。据不完全统计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以来,该县出台七项制度,在15个乡镇和7个县直部门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了约6成。
一是建立“统管”制度。制定出台了《清涧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所有公务接待一律在县、乡镇、部门食堂就餐,并严格限制陪餐人数和费用标准。
二是建立“六有”制度。要求15个乡镇和7余个县直部门按照有牌子、有餐厅、有公用餐具、有管理制度、有接待程序、有专人负责的“六有”标准,建设了统一规范的公务接待“廉政灶”。
三是建立“内营”制度。明确规定公务接待“廉政灶”属非营利性质,由各乡镇、各部门内部经营管理,一律不准对外营业,切实防止其化身为巨额盈利的“小会所”。
四是建立“派餐”制度。统一制作“廉政灶”派餐单,由各乡镇纪委和各部门纪检组具体承办,凡是确需公务接待的,一律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填写派餐单,报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审批,统一编号并加盖公章。
五是建立“公示”制度。公务接待“廉政灶”台账实行“日清、周报、月公示”制度,把接待情况列入政务公开范围,将食材采购、接待标准、陪同人员等事项进行逐月公开,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
六是建立“健康”制度。要求从事公务接待“廉政灶”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明》方可从业,并要求其在从业期间注意着装整洁,干净卫生,确保饮食安全。
七是建立“监督”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聘请社会监督员、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范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等行之有效的监督方式,使公务接待“廉政灶”真正实现了在阳光下操作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