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为了贯彻落实好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的精神,对加强基层查办案件工作、集中力量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工作做了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坚持做到三个“度”,狠抓“蛀虫”,明扬“清风”,确保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做好群众的“保护伞”。
加强办案力度,强化责任担当,排除干扰阻力。清涧县纪委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了省、市纪委的精神,充分认识惩治基层腐败的重大意义,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合办案力量,采取协作区办案、县乡联合办案、常委包抓办案的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案件查处责任追究机制,强化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努力加大案件办理力度。与群众“零距离接触”,了解群众诉求,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零容忍”、“零特权”,排除一切干扰阻力,努力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反腐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确保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提高办案速度,排查线索,紧抓大案要案。清涧县纪委要求信访室对今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了归类分析,主动获取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线索;党风监督室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苍蝇式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清查;检查室对涉及“土地”、“专项资金”、“惠农”等方面敏感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获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抓住要害,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争取做到快查快结,严格执行办案程序,必要时可与组织部、人社、检察、法院、审计、财政、农业等部门协同配合,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时效。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典型案例,及时查处及时曝光,形成查办腐败案件的强大震慑。
提升办案透明度,发挥协作办案优势,助推办案成效。清涧县纪委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典型案例,进行全县通报,通过网络、手机报、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强化警示教育,强调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服务意识的重要性和损害群众利益后果的严重性,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拒腐防变常抓不懈。每个案件从初核、立案、审理、到结案都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提升办案透明度,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清涧县纪委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与专项检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深化县乡联合办案、办案协作区制度,有效整合办案资源,集中调遣办案力量,助推基层排除干扰阻力,突破办案难题,打击处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
截止11月底,清涧县纪委共初核案件线索115件,同比上升63.1%,立案93件,同比上升44.2%,结案92件,同比上升56.4%,处分94人,同比上升41%,移交司法机关4人。其中处理科级干部14件,处分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