攥指成拳凝聚反腐合力

来源: 清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1-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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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纪委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承担的任务,实质上我们既没有完全深入进去实施有效监督,又没有完全抽出身来实施执纪问责,出现了职能越位、错位、缺位问题。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必须切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2014年,清涧县在推进“三转”工作中,聚焦主业,狠抓监督执纪问责,收到了明显成效。

转职能,突出主责聚焦主业

该县紧紧抓住“两个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转职能的基本定位。县委、县纪委分别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更加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职责定位,为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夯实了责任,打好了基础。面向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印发了《清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办法》,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运用规则。强化定向评价和结果运用,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共享机制,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查办腐败案件,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业。针对过去战线拉得太长、参与的事务过多,造成职能“泛化”等现象,该县纪委认真找准定位,对牵头参与的71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清理,退出62个,仅保留9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职能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主业上来,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同时,对内设机构进行撤并调整,由原来的八室、两办、五大纪检组调整为10个内设机构,进一步优化职责分工,提升了办案效率。全年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45件,初核133件,立案查处107件,结案107件,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通过案件查办,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纪效果。

转方式,厘清职责强化监督

该县纪委在“三转”中注重执纪监督方式的转变,从过去协调参与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为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进一步厘清职责范围,增强监督实效。同时,加强了对乡镇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监督,加强了对纠正“四风”、重大项目建设、民生资金落实的执纪监督,以及对相关主责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执纪监督。在监督检查中,坚持“抓早抓小”,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处置机制,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利用函询、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等方式,及时教育提醒。加强了对违反“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的监督检查,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组织多批次的明察暗访,深入到全县各机关单位和娱乐消费场所,对公款消费、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检查,发现违纪线索及时查处。全年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的案件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责任追究12人,警示训诫10人,对涉及到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有力的促进了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转作风,打造铁军争作表率

“打铁还需自身硬”。该县纪委采取一系列措施,着力打造水平高、能力强、作风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通过选送学员参加市纪委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活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积极开展自办培训,组织业务交流,强化业务指导。面向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组织理论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

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为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行为,加强内控机制建设,严防“灯下黑”,该县纪委制定了《清涧县纪检监察机关纪律规定》、《清涧县纪委监察局办案工作流程图》等多项制度和流程,对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自律等多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强化风险防控。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的要求,强化日常管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纪检监察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倡导和树立守纪、担当、务实作风,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