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至12月份,初核133件,同比上升90.57%;初核了结25件,立案107件,同比上升87.5%,结案107件,同比上升87.5%,给予党政纪处分117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同比上升66.6%;收缴违纪资金26.7万元,同比上升72.8%。清涧县纪委认真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紧握监督执纪问责这根“鞭子”,通过三项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关注热点追踪查。紧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查处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的案件。2014年处理科级干部28人,同比上升145.5%;一般干部7人。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查处了一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玩忽职守、不遵守工作和财经纪律的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3个单位、17名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给予党政纪处分17人,通报了作风建设方面的9起典型案件。同时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了一批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优亲厚友的基层干部,今年来共处理村干部45人,移送司法4人。
二是提升效率规范查。突出快查快结,对上级交办的督办件、“四风”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等案件严格时限要求,加强督办和催办,做到即查即办,缩短办案周期。规范办案流程,制作办理信访举报、案件检查工作流程图,修订完善查办案件程序办法,进一步强化案件流程管理,提高了办案质量。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的指导,完善办案流程,规范案卷归档,提升了乡镇纪委的办案规范化水平。健全办案工作制度,成立了检查二室,抽调8名干部到办案一线,制定了信访举报和重点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出台了县纪委执纪办案行为规范,促进了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三是围绕创新联合查。向外借力,扩展办案力量。通过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机制、办案协调会等形式,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具体办案过程中,按照案情需要,及时抽调审计、财政、农经站等部门专业人才参与办案,有效提升了办案效率。加强检查室同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信访室等科室的沟通协调,根据办案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力量和资源,形成了工作合力。协作区办案化解乡镇办案力量薄弱问题。将全县15个乡镇划为5个协作区,对乡镇单独查办案件难度较大的,由县纪委牵头,从片区抽调人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协作办案,既确保了查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又发挥“传帮带”作用,提升了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今年来乡镇纪委立查案件30件,处理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