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清涧县纪委处理涉及农村案件达65件,共计处分70人(其中:开除党籍1人,留党察看11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29人,党内警告23人),组织处理1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从主要违纪行为看,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6件,占9%;失职、渎职类7件,占10%;贪污贿赂类18件,占25.71%;违反财经纪律类10件,占14.29%;违反政治纪律类7件,占10%;违反廉洁纪律类7件,占10%;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类9件,占12.86%。收缴违纪资金24.9万元。
一年来,县纪委聚焦主业、深化“三转”,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坚决刹风整纪,重拳出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通过“三个突出”严控“小微权力”为农村基层量身打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笼子,为破解村官腐败频发难题指明了方向。
一是重视信访举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通过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查办基层腐败案件的各项部署,紧紧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展开工作,深入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遏制腐败在基层蔓延的势头。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广泛收集案件线索,尤其是村务、财务管理问题。
二是把握重点领域防腐,抓好“四项”治理。通过严肃查处挪用、截留、克扣、贪污惠农资金、扶贫资金等,切实抓好治理涉农工程项目存在的违规问题;抓好治理村财乡管不到位和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抓好治理农村违规乱支公用经费问题;抓好治理乱收费乱摊派的违规问题。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狠刹三种不良风气。狠刹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吃喝风,使干部下乡无乱吃乱喝现象,村干部无公款吃喝现象;狠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把支农、惠农资金的兑现;狠刹乱收费的歪风,严厉查处基层机关、干部以各种借口违规乱收费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