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做好“加减法”磨砺反腐利剑

来源: 清涧县纪委      发布时间:2015-01-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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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涧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聚焦主业,突出主责,收缩战线,调整布局,切实处理好牵头与主抓的关系,做好“加减法”。

做实“加法”,主抓监督问责

一是整合机构。进行内设机构调整,将党风廉政建设室和纠正不正之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纪检监察二室、干部室、网络信息室,将年轻同志充实到信访、案管室,纪检监察科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进一步向办案和监督工作倾斜。

二是狠抓查案。坚持“领导交办、常委包案、全员办案、责任到案”的办案机制,充分调动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全年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45件,初核133件,立案查处107件,结案107件,处分117人,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

三是严格问责。加强了对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在“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组织多批次的明察暗访,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案件2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2人,责任追究12人,警示训诫10人,对涉及到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注重“减法”,调整工作重心

一是精简机构。及时跟进中省市纪委的决策部署,纠正越位、改正错位、补正缺位。先后3次对71个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进行全面清理,退出62个议事协调机构,只保留9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把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心和精力集中到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上来。

二是调整分工。针对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分管工作多、牵头事项多,工作精力难以集中的实际,抓好“减负”“减压”,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对个别确因工作需要分管的,必须事先报经县纪委同意,并不得分管与监督工作有冲突的工作。

三是精文减会。大力改进会风文风,坚持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单办事。做到不该发的文件和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议程。2014年,各类会议、文件较往年分别减少4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