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创新“三资”管理无盲区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张妙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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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清涧县共查处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共44件,占全县案件62.56%,收缴违纪资金共24.9万元。从案件整体来分析,2014年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下,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农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特权思想严重;侥幸心理严重;三资管理制度宣传、执行、监督不够等问题,2015年,清涧县纪委针对这些问题将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之一来抓,同时创建新的措施,使农村三资管理系统化、合理化。

创新“三资”委托代理。一是清涧县针对农村包帐,断头帐,花钱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等财务管理混乱问题,实行农村“三资”委托代理的办法。在村民自治的原则下,完善委托代理程序和资料,将资金、资产、资源统一由乡镇“三资”委托代理中心管,村里不设会计,只设报账员,村里财务收支要经经手人、理财小组、村长、支书联签,报委托代理中心审核实施。村里的大小事情,都要通过“民主日”活动,村民集体决策,采取“一事一议”的方法,增强办事的公正透明。二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台账,定期开展了农村“三资”的清理核实工作,对清理中发现的账实不相符、合同不规范、权属不确定、债权债务不清楚等问题,严格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落实。清查结果严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发票管理制度,清理农村非正规票据,对票据实行一季度一审核,一年一清理。

创新“三资”管理监督公开。清涧县在坚持使用明白卡、公开栏的同时,推广电脑、电视、电话、电子公开栏等公开,扎实推进农廉网络建设,采取多角度、立体式、全方位的公开,对农村干部特别是掌管“三资”运行的业务干部加强监督,使他们的权利置于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实行“三资”管理方法贵在务实。真正让“三资”管理成为群众最满意、最没有意见的工作。

创新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各个乡镇定时定点集中分批播放全国优秀廉政公益广告作品、专题片、典型人物影视剧,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先进、查找不足,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在潜移默化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建立微博和微信等“微”平台,每周将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最新动态以及违反“八项”规定方面的典型案例通报情况,编辑成以廉政要闻、反腐快讯、一周曝光台等多种版面,随时通过手机向村干部负责人发送,着力加强对村干部党员的日常廉政教育。三是以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为素材,通过展板、图片、大量视听资料等形式,向村党员干部进行以案说法,从根本上预防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