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紧扣“四个着力”再发反腐“利箭”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高宏     发布时间:2015-03-23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深化“三转”,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清涧县纪委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紧扣“四个着力”机制,再发反腐“利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一是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纪委领导严字当头,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反腐败“一盘棋”的整体工作格局。坚持以“零容忍”态度,积极协调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查办腐败案件,履行好纪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统一领导职能。

二是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全县划分为四个协作区,由纪委常委亲自负责协作区案件查办工作,夯实责任、明确任务,对未完成办案任务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这有利于统一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县直单位案件查办工作,切实加强了基层查办案件的积极性。

三是强化纪检监察“铁军”建设。第一,通过推进作风转变,改会风、转文风、树新风,夯实基础工作,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纪委干部及基层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第二,加强纪委干部办案业务方面的培训,纪委监察局加大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的培训,不定期组织科室业务骨干对全委干部进行相关业务学习,建设成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四是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县纪委将改革试点工作作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突出问题导向,破解改革难题。拓展和延伸上报线索和案件的范围,向上拓展到所有党政部门机构负责人、下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基层站所负责人,向下延伸到村“两委”和村民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为全面深化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