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纪检监察特别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情”、“早”、“效”上下功夫,强化信访监督,确保信访举报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妥善处理。
突出“情”字,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建立12388举报电话、县纪检监察网站举报专区、专用举报电子邮箱和专用举报信箱“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不断完善信访举报渠道。另一方面,在该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设立接访窗口,安排专人接访,全县形成了以县纪委为中心,辐射各乡镇(办事处)纪委的“1+15”信访工作新局面。再次,充分利用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开展巡回接访,做到带着感情听民声,怀着责任解民怨,变民访为访民,真正实现信访“零距离”。
突出“早”字,强化信访监督。对党员干部思想、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拉拉袖子提个醒儿”,及时采取信访谈话或发信访监督通知书等形式进行监督,并要求被监督人员以书面材料汇报整改情况,从而达到澄清问题、防微杜渐的目的,增强信访监督预防、教育挽救干部的效果。
突出“效”字,狠抓信访案件办理。建立健全分工科学,责任明确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机制,对初信初访的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负责制,按照“谁接待谁负责,谁调查谁负责”的原则,对因接访推诿扯皮、调查不认真、处理不到位而引起的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复杂、疑难、不能及时查办的案件,坚持督办与指导相结合,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加大对信访举报案件的督办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同时,提高信访案件的审核质量,县纪委信访室对交办件所报送的案件材料层层把关,直至查清事实,审核通过方可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