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随着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主要精神的持续深入,清涧县纪委让纪律越来越严、惩治越来越狠,四管齐下持续发力,打出“提醒、警示、严处、震慑”组合拳。切实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营造风清气正新常态。
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敢“亮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查处腐败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县纪委坚持有腐必反、有错必纠,敢于向一切腐败分子“亮剑”,切实做到从严管理干部,对群众反映突出的干部及时约谈、诫勉等形成早打招呼、早提醒、早查处。通过强化明察暗访、审计、信访举报等渠道,让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创新机制编制制度笼子,重“治本”。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既要实现有规可依,更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着力消除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弹性空间”和“死角地带”。对踩“红线”、闯“雷区”者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坚持“严”字当头,持之以恒,以铁的纪律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肃性。通过狠纠“乱作为”的同时将管理触角延伸到“不作为”上,严肃查处各乡镇、县直部门有案不查、有案不立、瞒案不报等行为,反腐败不容“灯下黑”。
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铸“铁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客观需要,也是重塑我党政治新生态的迫切要求,是打造过硬队伍的务实载体。通过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打铁还需自身硬,重点解决纪检监察干部在守纪律、讲规矩、履职尽责、工作作风、担当精神、廉洁自律等方面从在的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党性建设,强化理想信念,牢记宗旨意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让最守纪律的人执纪律,让最清廉的干部抓反腐。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责任,树“航标”。“责如山、勇担当”,紧抓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深耕“责任田”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所在。按照《清涧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清涧县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意见》全县通过对各乡镇和县直部门一把手“约谈”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问责方式,推动形成全县干部一起抓的局面。要坚持“一案双查”、“廉政考试”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班子成员违纪且影响极坏的乡镇、部门和单位,既追究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做到责任落实从严,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