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实现对“关键少数”即时动态监督

来源: 清涧县纪委      作者:师艳斌     发布时间:2018-05-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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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新时代执纪监督措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日,清涧县纪委制定《清涧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试行)》,从组织管理、建档对象、建档要求、档案管理、应用范围等9方面提出11条具体规定,实现了廉政档案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一是实现“关键少数”全覆盖。建档对象包括全县党政机关、驻清单位、国有企业科级干部和县纪委(监察委)、巡察办、镇(办)纪委全体工作人员,共计109个单位、1365人。另外,建立了全县农村和城区5个社区“三委会”廉政档案,目前,村组织正在换届,“三委会”廉政档案正在有序建设当中。

二是紧盯“负面清单”全覆盖。“负面清单”集合领导干部的个人履历、家庭成员、群众来信来访、网络舆情举报、上级批转信件、重大事项报告、问责谈话、谈话函询、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通报批评、廉政意见回复等12个相关事项,凡是涉及领导干部的不良党风廉政行为,都一一记录在案,发挥廉政档案对领导干部警示震慑、预警提醒和“负面清单”汇总归档作用。

三是即时监督动态更新。要求相关单位及时提供信息资料,工作人员即时收集、鉴别、整理、录入人员更新和“负面清单”资料,确保廉政档案时效性和实效性。档案实行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双重管理”,制定了《廉政档案管理保密制度》和《廉政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实行专人、专柜、专用电脑管理,查阅、复印、摘抄、外借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存放电子档案的电脑不上网,信息更新不用U盘录入用键盘输入。键盘无法录入的由工作人员用专用U盘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录入,做到信息资料不丢失、不泄露。

四是强化廉政档案应用。主要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回复党风廉洁意见提供情况;年度考核、业绩评定、表彰奖励等提供情况;参加和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纪律审查和责任追究提供情况;开展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监督检查等提供情况;实施执纪问责谈话及采取组织措施等提供情况;其他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提供相关情况,防止领导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带病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