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监察委员会从2上旬组建成立以来,县纪委监委统筹把握工作职责,把监察法赋予监察委员会监督、调查、处置职能,与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对应衔接,把纪委监督和监委监督贯通起来,力争实现纪法融合、纪法衔接,实现了1+1>2的预期目标。1至4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件,同比增长23.6%;处置问题线索128件,同比增长96.9%;立案60件,同比增长3.4%;党纪处分48人,政务处分14人,其中一般干部16人,同比增长430%。
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实战力”。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追本溯源、学懂弄通十九大精神暨纪法融合学习活动,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党纪条规为基本内容,以选取“关键词”定主题,结合实际、以点带面、重点突出,从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到一般干部每人一讲,每周一课,有针对性地补强“短板”,快速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实战能力。
优化人员配置,促进“双融合”。整合资源,成立四个审查调查室与执纪监督室,对县检察院转隶的工作人员,根据年龄结构、知识层次等进行科学组合,充实到执纪审查业务一线,与纪委干部交叉融合办公,取长补短、互帮互带,做到人尽其才、人岗匹配,使全体人员在思想上、业务上迅速融合。
规范线索管理,实现“零遗漏”。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全县监察对象上升至9229人。清涧县结合实际,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加大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督查,强化从信访举报、纪律审查中、监督检查中、媒体舆情、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线索的洞察力;完善“日清、周转、月报”的问题线索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线索处置程序,信访、案管部门收到问题线索及时建立台账、完成登记、提出分办建议、提请领导审批;每月梳理统计分析问题线索情况,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谈话函询、初核、立案等工作的调查组进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