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三项措施”提升基层干部能力

来源: 清涧县纪委监委      作者:刘博     发布时间:2019-06-2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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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乡镇纪委审查调查力量不足、质效不高、治标不治本等问题,清涧县纪委监委坚持深化以案代训、乡案县审、以案示警,不断推动镇(中心)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以案代训”提升纪检干部工作能力。为切实解决镇(中心)纪委办案力量不足、能力不强、效率不高等问题,探索建立了“以案代训”机制,即由纪委案件管理室牵头,与镇(中心)纪委联系抽调纪检干部,参与案件线索查办、执纪审查调查工作,在实践锻炼中推动其对审查调查程序、方式方法、纪律要求、审查技巧和问题线索处置等相关知识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掌握。实现资源共享、人员共享、共同提升,交叉办案,构建镇(中心)查办案件一体化工作格局。

抓实“乡案县审”提升镇(中心)案件质量。为有效提升案件审理质量和效率,对全县乡镇纪委案件全部实施“乡案县审”,将全县12个镇、4个便民服务中心划分3个片区,由审理室工作人员分别联系1个片区,对片区镇(中心)纪委报送的初审意见进行阅卷后提出建议,对于较为复杂的案件召开审理小组会,集体研究,呈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最后将审理意见书面反馈乡镇。今年以来,“乡案县审”29件32人。纠正定性偏差的案件13件,督促完善手续程序7件。

突出“以案示警”提升干部自我警示意识。要求镇(中心)坚持把严管就是厚爱传递给身边人,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适时运用本镇(中心)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思想教育和政策感化相结合,坚持对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实施回访、教育,通过学习、帮助、反思等形式,帮助受处分人员从思想深处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