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县纪委抓“长”抓“常”纠四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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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清涧县纪委第一执纪监督室在端午节前夕,第一时间在联系单位微信群内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刊发的《锲而不舍持续发力纠“四风”——对1400多起五一、端午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分析》和秦风网刊发《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榆林市纪委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等通报曝光文章,并要求联系单位广泛转发、认真学习,做到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守住“节点”过好“廉节”。

为树立清廉风气、营造良好节日氛围,清涧县纪委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抓“长”、抓“常”、在“治未病”上下功夫,强化日常监督。一是监督检查常态化。将全县乡镇、部门按归口划分至各执纪监督室。各执纪监督室紧盯重要节日节点,对所联系单位开展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强化节前,节中、节后监督检查,节前节中加大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庆,收送礼品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检查力度,节后对各单位的账务进行抽查,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查处。二是以案示警常态化。每逢春节、中秋等重要节日,各监督检查室对分管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学习中、省、市、县纪委对查处的违反“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案例的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告诫广大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三是纪律教育常态化。利用各种会议,学习、活动,通过问答,测试,知识竞赛等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了多种多样的纪律教育工作,通过常态化学纪用纪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守纪遵纪,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