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纪委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来源: 佳县纪委      作者:申雄雄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7月27日,佳县纪委召开委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赵贵波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我们党首部规范党内问责的基础性党内法规,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遵循。条例的发布施行,再次彰显了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制度与行动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对于引导和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强调,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问责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结合起来,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统筹兼顾、反复揣摩、认真研读、加强交流,全面掌握问责的情形、方法、步骤,更好地用《问责条例》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问责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报纸、微信、微博、手机报、纪检监察网站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学习贯彻《问责条例》的良好氛围。要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通过曝光问责典型案例,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要加强对《问责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以严格问责倒逼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全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用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全面从严治党事业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