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绥德县纪委监委召开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暨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和县委关于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部署要求,对全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宣读了《全县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县人社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大举措,是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是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深刻认识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政治自觉,敢于向问题开刀、向短板宣战,勇于拔钉子、打硬仗、破难题,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让群众喝上“明白水”“幸福水”。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行动自觉。要站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纵深推进管党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重要举措、提升涉水行业治理效能的迫切要求和维护群众利益的现实需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二是要落实任务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各项工作。要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实质,紧盯监管职责、关键少数、收费环节、作风问题等治理目标,集中时间、整合力量,抓好自查自纠、线索排查、案件查处、建章立制等任务落实,坚持“三不”一体推进,提升常态化监督效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三是要夯实工作责任,确保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工作统筹,由县纪委监委牵头,建立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沟通顺畅、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分工,加强沟通联系,主动担当作为,构建左右贯通、上下联动的格局,凝聚专项治理合力,以强有力的举措推进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要夯实工作责任,形成整治合力。坚持“谁监管、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管水、谁负责”,夯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攥指成拳,聚力取实效。要健全工作机制,务求工作实效。坚持全面精准排查清查问题线索,狠抓问题整改,主动接受群众评判检验,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