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出台“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平台”管理制度

来源:绥德县纪委监委      作者:徐晓明     发布时间:2022-06-1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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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绥德县干部作风建设智慧监督平台高效规范运行,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彻底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绥德县纪委监委出台协作区包抓智慧监督平台管理制度。

《制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及全县重点工作,坚持“监督、服务、协调、保障、促进、发展”原则,将严肃整治作风建设问题和教育、医疗、住房建设、市场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有机结合,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以“小切口”抓出大成效,为绥德奋力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制度》划分了六个协作区,县纪委常委为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为管理员,明确了责任单位。要求各分管常委和平台管理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纪委统一安排部署,迅速熟悉平台运行流程,严格遵守工作规则,督促所包抓的部门单位按时办理和受理所交办的事项,并及时上报、回复办理结果;要严格对照平台已创建的工作任务,把握工作要求和方式,善于查找问题,敢于纠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核查,提出处理意见,对违规违纪行为一律零容忍、严惩戒,做到正风肃纪、溯源清流;要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严于律己,认真履职,保守工作内容,不得泄露问题线索,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或相关人员通风报信,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接待或宴请,不得接受礼品、红包、土特产等,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编辑:李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