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管理,促进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根据中、省、市纪委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工作要求,定边县纪委监察局制定案件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制度。
成立机构,强化领导。加强和规范线索管理尤其是反映领导干部问题重要线索的管理,是促进办案工作顺利进行、推动优质高效办案的关键。为此,定边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分管案件检查和信访、案管工作的副书记、副局长、信访及案管室主任为成员的案件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小组,加强了对案件重要线索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了集体排查小组的责任意识。
统一管理,集中排查。结合信访举报案件排查会议制度,对转案管的领导干部案件线索和委局拟自办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同时,建立重要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例会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集体排查会议,重点分析研究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重要问题线索,并提出处置意见。涉及复杂疑难问题、专业性强的问题,排查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召集公、检、法、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规范程序,严肃纪律。信访室或案管室收到的重要案件线索要逐件登记,建立案件线索台账,自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分管案件的副书记阅处。承办科室在接到重要问题线索后,要根据委局领导的批示意见及时开展初核、调查工作,整个流程中参与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失密泄密、跑风漏气情况发生。对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