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以来,定边县以群众“安居乐业”为总体构想,先后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177套,目前已竣工6021套。为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和分配工作,定边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住建局、财政局、民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确保房屋分配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
资格审查,严格筛选。县纪委监察局主动介入,对廉租房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进行严格核查、监督,确保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都能及时申请到廉租房,杜绝拉关系、走后门、钻政策空子的现象发生。
名单公示,阳光透明。将拟分配名单在县电视台、定边报、定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住建局网站、廉租住房小区公开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县纪委监察局对公示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受理群众的举报,确保廉租住房分配工作公开阳光透明。
分配方案,公开公证。严格执行《定边县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定边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优先考虑老、弱、病、残等特殊家庭,1-2层楼房优先安排持有肢体一级残疾证的保障家庭,其余楼层进行公开摇号分配,并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目前已分配住房744套,群众已搬迁入住。
退出机制,跟踪审查。定期开展入户清查,及时掌握廉租房住户信息,及时跟踪复核,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由县住建局书面通知当事人取消住房配租保障资格,并要求腾退廉租住房。
违规违纪,严肃处理。对于分配工作中发现的工作人员或领导干部涉嫌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廉租住房分配工作的公正性,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