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边县纪委聚焦主业 铁腕重拳惩贪腐

来源: 定边县纪委      作者:高利利 魏仓龙     发布时间:2014-12-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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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定边县纪委监察局严格按照“三转”要求,围绕中心,聚焦主业,从机构配置、线索管理、机制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夯实办案基础,取得了一定成效。 1至12月份,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9件(次),初核案件线索191件,立案95件,结案93件,党政纪处分114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一般干部32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收缴违纪资金57.86万元。

明确职责定位,优化机构配置。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职责定位,树立主业意识,积极转变职能,认真清理了议事协调机构,取消和不再参与121个议事协调机构,只保留和继续参与13个,避免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更好的发挥执纪监督问责职能。同时,通过优化机构和设置人员配备,将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增设了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第二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并调配充实办案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到查案一线,使办案人员占到委局机关干部总数的70%以上。

强化线索管理,广辟案源渠道。县纪委不断强化案件线索的管理,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信访签批线索和执纪监督发现的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集体排查、规范处置、及时报送,使问题线索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并建立台账、跟踪督办,确保线索资源不流失。在线索移送方面,建立了案管、检查、信访等科室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制定《信访室与案管室科级干部线索移交表》,与司法、审计、公安等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实现线索收集范围全覆盖面。同时,通过民情直通车主动到群众身边找线索;向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巡查纠风要线索;从“窝案”、“串案”、“案中案”中挖线索;从新闻媒体、网络媒体曝光问题中寻找线索。

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办案力量。县纪委不断完善查办案件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在领导机制上,每月按期召开案件查办调度会,协调重要案件查办,及时解决问题,并加强对基层办案的领导和指导,将全县20个乡镇划分为8个办案协作区,由8名县纪委常委对口包抓;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体系,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防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并严格责任追究。在办案方式上,转变以往部分案件彻底查清后再移送司法处理的常规做法,坚持快进快出,只要查清具备移送条件的案件即在第一时间办理移送手续,如在县卫生局李某贪污案中,县纪委调查组在48小时查清事实后即将涉案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为了形成强大的办案力量,县纪委从内外机制上不断整合办案力量。在外部,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将成员单位由司法、审计等部门扩展到民政、财政等在内的11个部门单位,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能任务,加强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案件通报;在内部,则打破科室界线,实行全员办案,针对基层办案力量不足和质量不高等问题,实行县乡纪委联合办案制度。

深化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县纪委坚持教育、制度、管理多管齐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以培训促素质提高,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和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宗旨意识、党性观念和履职能力。同时,以制度促行为规范。对委局机关各科室进行了厘权、制权、亮权、督权活动,先后制定了《定边县纪委案件管理工作办法》、《查办案件工作程序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20余项,建立了线索、案件管理、办理、审理等工作流程50多个,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另外,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执纪办案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并围绕办案流程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纪检干部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失职渎职、跑风漏气甚至以权谋私等行为,给予严肃处理;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为执纪监督问责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