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定边县纪委高度重视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 积极转变办案观念,创新办案模式,严把“四关”,聚焦主业,进一步提升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水平。
加强组织领导,严把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关”。定边县纪委信访室受理举报案件后,第一时间进行分类梳理、分析研判,理清信访件反映问题的性质,根据反映问题严重程度提出办理意见,及时向县纪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按照分管领导牵头,相关科室负责,承办人员办理的工作机制,强领导、聚力量,将案件查办工作落到实处,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建立台账制度,严把信访举报案件办理“落实关”。县纪委建立了信访举报案件工作台账,细化栏目内容,突出信访办理流程、时限、办理人、处理结果以及反馈情况等,对信件实行统一编号管理,做到信访来源、办理流向、处理结果等主要信息 “一账清”。台帐由信访室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挂账销号的办法,结案一起销号一起,案件办结效率进一步增强。
明确办案思路,严把信访案件办理“矛盾化解关”。对于上级要结果的案件,该县纪委书记亲自包抓,提出具体要求,采取集体审核,分管书记把关,信访室上报的方法进行处理;对涉及面较广、难度较大的案件,坚持推行“五个一”领导包案责任制(即:一个案件、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纪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科室、派出纪工委包乡镇督促指导案件责任制和“四定四包一回访”案件落实制度(即:定包案领导、定任务、定承办人、定办结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思想疏导,包息诉罢访,进行一案一回访)相结合的方法,案件办结质量进一步提高。
强化办结时限,严把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时效关”。严格按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的时限要求,强化案件办结限时。初核、立案、调查、案件移送等各个环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未按期结案又无特殊原因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承办人员进行追责,案件办结速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