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新民镇“三项规范”让群众明白

来源: 府谷县纪委      作者:刘高岗 白少锋     发布时间:2014-11-2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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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府谷县新民镇纪委以“三项规范”为推手,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推进农村基层民主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是规范公开内容。该镇纪委要求各村把支农惠农政策和到村到户的资金、社会各界支持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宅基地使用、农村土地流转、种粮直接补贴以及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情况纳入公开的内容,及时向群众公开。

二是规范公开时间。针对公开的内容,确定公开的时间,要求做到即时公开、短期公开、长期公开,防止村务公开时间上的随意性。

三是规范公开方式。镇纪委采取村(组)务栏、村务公开报等多渠道进行村务公开。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接受党员、群众质询和监督,确保党员和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