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神木县由县纪委牵头,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神木支行配合,于5月19日开始展开对财政预算的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截止2014年3月底预算单位账面反映的基本结余资金(包括单位行政经费结余资金、事业基金结余资金、部门预算单位项目已完工结算,资金未使用完毕的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分自查填报阶段和重点核查阶段两个步骤。
通过此次清理工作,一方面将各单位历年来的沉淀资金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另一方面也将摸清家底,避免单位一边要求增加预算而另一边却存在大量结余资金的不合理情况,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另外,加强结余资金的管理工作,有利于堵塞漏洞,从源头上治理和防止腐败,对规范资金运作行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