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以来,神木县扎实开展公车治理工作,严格公务用车管理,初步核定各单位公车编制,规范公车购置审批程序,领导干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意识明显增强,县级领导率先垂范,主动停乘越野车。
今年全县共清查出2009年以来购买的进口越野超标车61辆。目前61辆超标车已在指定地点统一封存,拍卖前期工作基本结束,公开拍卖程序即将启动。
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县纪委、监察局责成专人负责,对超标车的收缴、封存、评估和拍卖等一系列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保证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使公车拍卖“阳光操作”,为清理工作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