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以来,神木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总要求,立足县情,积极探索,大胆改革,通过“4+3+3”模式对内设机构、议事机构、监督方式及案件查办等进行调整,进一步找准定位、突出主业,强化自身素质,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项举措转职能,找准定位。一是通过学习转变理念。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三转”工作的新要求,在“三转”中掌握主动。边学习、边思考、边对照、边谋划,力求吃透精神,把握实质,在思想上与上级要求达到高度统一,找准“三转”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同时紧紧围绕党章、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突出执纪问责主业,把握工作主动性。二是调整内设机构。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原有办公室、信访室、案件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党风廉政室七个内设机构,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县纪委召开了多次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保留办公室、信访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干部室。拟新设立和合并的机构为: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协调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网络信息室。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派出机构,根据归口管理单位的变化,对五个派出机构,进行更名和重新划定归口管理单位,分别为: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更名为党群行政综合系统纪工委(监察室);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更名为财贸系统纪工委(监察室);农林水牧系统纪工委(监察室)科教文卫系统纪工委(监察室)维持原名称不变,能源化工系统纪工委(监察室)更名为工交能化系统纪工委(监察室)。目前,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改革的方案已上报市纪委批准,正在实施中。同时按照中、省、市纪委的要求,为了实现纪检机构的全覆盖,神木县准备在“神木县锦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神木县燕家塔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成立三个纪律检查委员会,目前已上报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待批。同时,协调有关方面,拟在各镇(办)设立监察室。三是清理议事机构。对于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会同县委办、政府办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出92个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按照中省市纪委和县委有明确要求的予以保留,确需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负责的予以保留,由其他机关牵头但与纪检监察职责直接相关的予以保留的原则,取消和不再参与的83个,保留和继续参与的9个。分别为: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县反腐败协调小组、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众性事件联席会议、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县创建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通过清理议事机构,纪检监察机关把主要精力放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四是进行制度创新。为了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创新机制,适应新时期反腐败的需求,县纪委监察局推出新的4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即在城镇社区推行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在行政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推行民主测评政风行风制度、在纪检检察机关和审计机关推行查处案件协作配合机制。
三项措施转方式,突出主业。一是改变监督方式。通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盯住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狠刹不正之风。对于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及时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二是紧盯案件线索。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线索管理,防止线索流失,县纪委将建立与检察、公安、审计以及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相互移交违纪违法线索,通过收集案件线索,实行统一管理、集体排查。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今年以来我们紧紧把握“主业”意识,坚持把骨干力量向办案一线倾斜,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截至5月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收到信访件66件,初核29件,了结8件。立案21件,结案21件,党政纪处分人数24人,其中乡科级2人,违返中央八项规定5人。特别是对群众及网络举报的党员干部,坚持快查快办,查办了网络举报的神木煤业石窑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销售部部长丁XX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组织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并叫陪酒女陪侍问题,给予丁XX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解聘了丁XX的副总工程师和销售部部长职务,其余相关人员分别给予了相应处理。对县煤炭局副局长、煤炭服务站站长张XX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国家财政补贴,借过节向职工发放现金,同时借用民间协会超标车辆,违规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等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给予张X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对县煤炭销售服务站副书记乔XX在主持煤炭销售服务站大柳塔办事处工作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同时接受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予以立案查处,给予乔XX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三步要领转作风,提升素质。一是领导带头转作风。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委局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政准则,带头反对“四风”,在全县带头下乡轻车简从,在镇区廉政灶用餐。机关干部正常工作时间外加班一律回家就餐, “三公”经费有了明显下降。二是健全制度严作风。修订完善了机关学习、卫生、值班、考勤、保密及车辆、公物、财务、文档管理等内部监督管理制度,严明了机关干部外出检查、办案等工作纪律。机关干部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从严约束自身行为,树立了自身良好形象。三是开展活动促作风。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严明党的组织纪律主题活动为契机,通过组织机关干部学习规定内容、撰写心得体会、开展讨论交流等形式,增强了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和谈心谈话活动,深入查找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整治纪检监察干部党性意识薄弱、大局意识不强、政治立场不坚定、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