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了切实营造农村基层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维护群众的利益,从源头上预防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加快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神木县制定四项制度加强群众对基层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实施村干部审计制度。今年要求对全县村级干部进行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目前该工作已全面展开,截止目前,19个镇办开展了审计工作,共完成了354个村组的审计,涉及涉及资金总额701666.37万元。处分1人,违纪资金1.8万元。
二是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决策“三资”事项推行“经村党支部提议、村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建立“三资”动态管理台账。村级财务实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村监委会主任“联签会审”,强化镇和村民对村级财务运行情况的监督,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
三是建立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向镇及全村党员(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述职述廉,自觉接受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的评议和监督。目前为止全县21个镇(办)全部按照会前准备、撰写报告、大会述廉、民主测评、落实整改5个环节组织了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共100人向镇办纪委述廉工作。
四是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制度。对村级重大决策事项、财务收支情况等在公示栏、镇办《村务公开报》和县农廉网上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村干部及时作出答复。21个镇办全部推行《村务公开报》,解家堡办事处办了3期,店塔、太和寨等5个镇办办了2期,其他镇办各办了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