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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神木县纪委再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此次通报共处理6人,其中1人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1人违反考勤制度,给予党内严重警告;2人因工作严重失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2人因工作疏忽,进行了警示训诫。
截至12月底,神木县纪委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批次,55起问题,共处理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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