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严防双节“四风”问题反弹,确保廉洁过节。近日,神木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印发《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严明廉洁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2018年中秋、国庆佳节临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节点纠正“四风”,巩固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成果,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时向党员干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进一步讲规矩、明纪律,克服观望思想、侥幸心理和麻痹懈怠情绪;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重申纪律作风建设要求,坚决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既要带头遵章守纪,做到廉洁自律,又要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做到抓落实有担当,严问责有效果。
《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十一个严禁”,即:严禁公款购买月饼、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用公款进行非公务接待,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赠送节礼;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公款吃喝、聚餐、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秘场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对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并通报曝光,决不姑息迁就。
《通知》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要抓住面上的“四风”问题不放,又要紧盯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不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要加大节日期间检查力度和频度,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形式,强化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常态化监督格局。各执纪监督室要找准职能定位,坚守责任担当,制定监督检查方案,对归口监督单位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检查。要深挖问题线索,拓展问题线索渠道,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休闲圈的监督,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四风”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问题突出的镇办、部门和单位,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更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要严格执纪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