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的出台,提出了务实管用的举措,释放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鲜明信号。神木市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着力从减轻基层负担出发,切实提升监督执纪问责的质量和效果,深化运用“四种形态”,为基层干部“轻装上阵”提供坚强保障。
统筹联动执纪。坚持挺纪在前,履行好监督第一职责,运用统筹思维一体推进监督执纪工作,防止随意执纪,方法欠妥、层层加码,跑调走偏等情况。健全考评机制,细化了两个责任考核办法,不断完善“明责、履责、督责、追责、考责”工作链条,采取“组团打捆”两个责任考核方式,严格控制考核总量。强化问题导向,在“专”上做文章,在“治”上下功夫,对党性不纯、政绩观错位、层层发文、层层开会、文山会海反弹回潮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对发现的问题,一律快查快办。
注重问责质量。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考评办法,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专才,严防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华、简单化问题。注意方式方法,面对基层工作中有可能出现一些疏漏,不搞“一刀切”,不搞“扩大化”,注重问责的质量和效果,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健全关怀机制。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促使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防止和纠正违纪行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健全运用澄清保护和容错纠错机制,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正名,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严厉打击匿名诽谤、诬陷陷害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防控廉政风险。坚持关口前移,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年度考核工作中,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防“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带病评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认真对照胡志强辛耀峰案暴露出的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扎实推进源头防腐。规范镇街、部门“一把手”用权行为,注重“事前把关、事中监控、事后问责”,实现对“一把手”的有效监督和教育引导,督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