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市纪委监委印发《纪检监察干部接访制度》

来源: 神木市纪委      作者:马明明 李娜     发布时间:2020-04-20    浏览次数:

使用Ctrl M可保存网页为图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发展的意识,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执行力、战斗力和担当力。近日,神木市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委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接访制度》)。

《接访制度》指出,接访要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受理检举控告,引导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地、理性有序地反映问题;要严格保障举报人与被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不折不扣贯彻“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既保障检举控告人的监督权利,又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接访制度》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及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等三种情况有权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检举控告。同时,也明确规定,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反映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

《接访制度》要求,全体接访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执行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切实保护来访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隐瞒、漏报、迟报,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诉求、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在职责范围内想方设法解决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充分挥纪检监察的组织协调作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依规依纪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工作原则,落实首办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切实做好情绪疏导工作,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

“今年,我委共安排了9名科级干部和18名工作人员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神木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说,“此项工作的开展是纪委监委重视改善民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是干部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干部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同时也是干部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