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麟州街道:以制度为引领 促管理上新台阶

来源: 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      作者:马亭亭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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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着力解决干部作风集中整顿工作中存在的不知责、不履责、不尽责、不担责和任性用权等问题,强化街道机关、村(社区)干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见行见效。近日,神木市麟州街道办事处制定了《麟州街道办事处督查工作制度》,明确了督查工作的职责和流程。

督查立项。街道机关、村(社区)各项工作的督查由街道纪工委总负责,根据《督查工作制度》中规定的督查范围对需要立项督查的一般事项、重大事项,由街道纪工委书记提出立项意见,报街道办事处主任或街道党工委书记审定后立项督查。

登记交办。对已立项的督查事项,纪工委建立督查台账,明确督查督办内容、承办单位、督办方式、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及时下发《督办单》。专项督查要严格按照相关业务部门或党政综合办公室拟定的督办方案进行督查。

监督检查。督查事项交付后,街道纪工委配合党政综合办公室及时跟踪了解办理情况,灵活采取电话问询、信函提醒、督查督办单等方式适时催办。必要时采取跟踪督办、专项督办等方式,确保督查事项有效落实。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实施要建立由相关科室业务骨干参与的督查机制,确保督查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报告反馈。街道纪工委按照时限要求及时收取各承办单位的书面反馈报告,确保报告的全面、客观、准确。对事实不清楚,处理意见、进度或结果不明确的报告一律退回并限时重新办理。

通报推进。通过《督查通报》及时通报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对工作落实好的机关科室、社区(村组)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得力、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的机关科室、社区(村组)通报批评,并对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或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上报市纪委监委立案追责问责。

立卷归档。街道纪工委督促各科室对督查资料和信息及时记录整理,立卷归档,以备查询。(编辑:郭高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