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全面加强和规范宣传信息报道工作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高有为     发布时间:2015-06-0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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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信息报道工作,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信息在全县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近日,县纪委印发了《关于“横山党风廉政网”宣传信息稿件刊发有关要求的通知》,从稿件内容要求、基本格式、报送程序以及稿件刊发等四个方面对报道工作作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完成全年宣传信息报道稿件任务奠定扎实基础。

明确稿件内容要求。《通知》规定,稿件内容必须真实、客观,文字流畅、观点中肯,要符合《2015年榆林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工作要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每月宣传要点、横山县纪检监察信息写作指南等要求;要侧重反映和体现我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纪检监察干部具体做法和创新性做法,严禁“假”、“大”、“空”。

明确稿件基本格式。《通知》规定,稿件格式必须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基本要求,特别从稿件的页面格式及段落间距行距、文章标题字体字号、段落标题编号及字体字号等方面作了全面细致的要求。

明确稿件报送程序。《通知》规定,稿件撰写完成后,撰稿人须将稿件呈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呈县纪委监察局分管(包抓)领导审阅,分管(包抓)领导签注意见后才可报网络信息室,同时将稿件电子版备案。

明确稿件具体刊发。《通知》规定,县纪委网络信息室收到稿件后,首先对稿件进行登记、初审并提出初步意见,最后交由分管领导决定是否刊发。同时明确规定,对于脱离宣传信息工作要点、内容反映失真或无实际意义、时效性差、抄袭、重复的稿件一律不予刊发。稿件刊发情况每月将在“横山党风廉政网”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