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四举措”助推查办案件深入开展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刘润清     发布时间:2015-07-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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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横山县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注重组织协调作用的发挥,“四举措”有力助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机制。县纪委印发了《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等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横向协调好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关系,纵向搞好本系统上下的联系,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形成了较好的协同作战模式,实现优质、高效、协作办案。

二是建立反腐败协调工作例会制度。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工作汇报和协调会议。由全县各执纪执法部门汇报各自查办案件工作情况和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一研究解决。遇到重大案件需要及时协调的,由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随时召开会议进行协调。

三是建立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除了在每季度召开的会上由各成员单位汇报各自受理的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信息外,县纪委案管室每月到县信访局、公安局、检察院、审计局等部门收集一次案件线索,交流和反馈有关信息,通过信息交流,拓宽案源渠道,实现了县域内反腐败信息资源共享。

四是强化案件移送制度。县纪委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在审计查账方面、检察机关在取证方面、法院在掌握证据方面和公安机关在查处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等方面的优势,对发现本县管辖范围内的党员或国家工作人员的重大违纪线索,要求各部门及时移送并进行查处,堵塞漏洞。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和公、检、法、组织、人事、信访等部门单位互相移送案件线索9件,极大地提升了反腐败的震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