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实行纪检监察干部“上挂下派”学习锻炼制度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罗兵     发布时间:2015-07-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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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近日,横山县纪委出台《关于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上挂下派学习锻炼实施意见》,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40岁以下的纪检干部实行上挂下派挂职学习锻炼。

《意见》指出,县纪委监察局、各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干部可以下派到乡镇纪委锻炼,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可以上挂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跟班学习。每年从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分别选拔4名干部进行上挂下派学习锻炼,每批学习锻炼期限为三个月。下派到乡镇纪委的干部要积极协助乡镇纪委开展案件办理及其他有关工作,上挂到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干部要认真跟班学习案件查办等工作。派出单位要定期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支持帮助他们做好工作;接收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培养锻炼干部,合理安排好工作,多压担子,多给机会,多加指点,提高学习锻炼干部的综合能力和办案水平。

《意见》对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条件、挂职岗位、推荐名额、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县纪委干部室负责学习锻炼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目前,已安排县纪委监察局1名干部到市纪委挂职锻炼,4名干部下派到乡镇纪委锻炼,4名乡镇纪委干部上挂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