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山县纪委多措并举抓早抓小促廉洁

来源: 横山县纪委      作者:刘毅飞     发布时间:2016-04-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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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山县纪委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切实增强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抓早抓小紧盯“关键少数”; 切实使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遏制。具体措施如下:

首先,要进一步健全办案协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组织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协作办案工作。全县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五个派出纪检组负责全县归口部门,两个纪检室负责19个镇(场)办事处,由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担任办案协作区组长。一是要规范协作办案程序,从启动办案、组织办案、加强研判与指导、加强对办案纪律的督导、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五个方面细化了协作办案的程序。二是要实行案件责任倒查追究。成立案件督查小组,对受理、初核、立案、结案、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督查督办,严格落实责任。对发现办案问题的,按照谁包抓、谁查办、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三是要充分发挥县纪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在查办案件中作用,实现办案资源共享,形成反腐败的强大合力,提高查案质量和成效。

其次,要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制度。从问题线索定期报送、集中管理、集体排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有力地提升了问题线索处置的规范化水平。一是各基层纪委确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每月报送问题线索台账,当月没有线索的实行零报告。二是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办的、巡视组交办的及其他重要问题线索进行集体排查,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谈话函询和了结五类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三是不断加大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基层纪委报送的问题线索办理加强指导,及时督查督办。对经集体排查需要初查初核的线索明确责任领导和主办科室,确定办理时限和要求,确保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四是安排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直接核查的及时组织核查,坚决做到“零暂存”。

最后,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是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中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效率低下、工作懈怠,因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群众上访且造成不良后果以及师德师风、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不良作风问题;二是查处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公款吃喝,借学习考察、会议培训、调研检查之名公款旅游,公款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滥发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三是查处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抵扣代扣、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四是查处扶贫救济、救灾救助、社保低保和学生营养改善等领域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五是查处农村“一事一议”、集体“三资”专项清理中不严不实,造成资产流失的各类问题;六是查处土地征收流转、旧城(村)改造、灾后重建、重点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七是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城乡社区、部门、行业的突出问题;八是查处项目实施中强卖建筑材料、强揽工程、恶意阻挡,违规承包工程项目等损害投资发展环境的行为;九是查处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听之任之,甚至袒护包庇等“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