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横山县委、县政府安排,由县委、县政府和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部、宣传部、检察院反渎职局、农业局、安全局、林业局、扶贫办、电视台配合,组成综合督察组,对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场)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督查。横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生龙作了重要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为了严明纪律,确保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在精准扶贫工作中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农场)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精准扶贫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落在实处、见到实效。对扶贫责任不到位、扶贫措施不落实、脱贫成效不明显的,要严格按照《榆林市精准脱贫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行责任追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绝不姑息。对查处追责的问题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使通报和曝光成为制度和常态。还要对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追责,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基层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各级党委和纪委肩负的一项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必须引起警醒、高度重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部署要求上来,努力取得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新成效。
会议强调,各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要牢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在思想上确立主体意识,行动上承担主体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亲自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亲自督办重大案件,大力支持乡镇纪委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乡镇纪委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主动化解矛盾纠风,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一案双查”。牢固树立“有问题发现不了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查办是渎职,查办问题不能突破是不称职”的理念,深入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对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重视,有案不查、瞒案不报,致使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到不到解决的,不仅要追究乡镇党委、纪委的责任,还要追究其上一级党委、纪委的责任。
会议要求,各乡镇要主动出击,不仅要在精准扶贫工作上力求精准、务求实效,采取科学扶贫、精准扶贫的办法,把扶贫资源、帮扶力量精准到贫困村、贫困户,还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坚决查纠办事不公、村务不公开、财务不清、作风不正等问题,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土地征用补偿、惠农资金发放中存在的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